7月1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政策解读显示,要加快推进医保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实现结算数据全部上线。同时要求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贵州省医保局也发布《贵州省药品集中采购货款统一结算管理实施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医院耗材结款提出多项要求。
《征求意见稿》显示,医疗机构采购货款实行统一结算。医疗机构应按时将结算采购货款划拨到结算账户,从药品交货验收合格、确认入库的次日开始计算,不得超过30天。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网上采购和按时拨付采购货款,对超过30天未拨付采购货款的医疗机构,约谈其负责人。
对无故拖延采购货款拨付的医疗机构,责令其及时足额支付,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医疗保障部门保证周转金按时足额预付,对超过60天以上仍未支付采购货款的医疗机构,可暂时停拨医保费用。
医保部门负责督促医保经办机构及时足额拨付周转金及医保资金,对因经办机构拖延拨付医保资金的进行约谈、通报并追究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根据国家卫健委统计信息中心数据,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数达101.1万个,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共28726个,包含医院1356个。
此外,浙江、甘肃、河北等地区卫健委都曾分别发文表示:对不按时支付医保基金的医保经办机构负责人,以及不按时支付货款的医疗机构负责人,将采取通报批评、职务调离或暂停拨付医保费用等处罚。
医院有钱了,经销商回款才有保障
医保资金能够及时到账,直接影响医院能否给经销商及时回款。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有业内人士分析,作为采购方,公立医院在耗材、器械、药品的采购流程上属于强势主体,因此采购程序上总是先供货再付款,医院回款慢已经成为了常态。
医院回款慢基于医院的运营方式,医院的款项中除涉及自费项目,就是医保、社保支付。医保局一般会在一年半到两年内复查是否违规,如果违规,可以拒付钱款,正常情况下,医保垫付部分可能一年甚至更久院方才能收到回款。
对此,《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从提交申请之日起不超过25个工作日。
同时要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在年初向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周转金,用于保障医疗机构首笔采购货款结算支付。
周转金额度为上年度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50%,其中药品和医用耗材分别为月均拨付医保基金的30%、20%。
医疗机构可先用周转金和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医疗机构子账户中的资金金额不足支付的,由结算银行发出催缴通知,医疗机构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货款补足。
实行医保经办机构与供应商直接结算方式的市(州),由医保经办机构每月将采购货款在线支付给医疗机构相关账户,采购平台结算专户将采购货款及时支付给供应商账户。